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
文章来源:未知;时间:2021-03-25 15:12
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,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,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
近百年来的中国近代史,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:没有共产党,就没有新中国。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,是人民的选择。笔者通过学习建国建党的历史,认识到:凡是我国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进行得比较顺利的时期,都是对党的领导原则贯彻得比较彻底的时期;相反,凡是我国革命事业遇到挫折的时期,都是对党的领导产生怀疑、动摇的时期。因此,坚持党的领导,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,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、命脉所在,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、幸福所系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。
全面依法治国,是我国进入新时代以来,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,为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作出的重大决策。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,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,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。
有些人提出“党大还是法大”,这一似是而非甚至极端错误的观点,这是一个政治陷阱,是一个伪命题。少数人热衷于炒作这样的问题,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是想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割裂开,最终达到否定党的领导的目的。事实上,在我国,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,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、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,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,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。党和法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,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,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。
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、厉行法治,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,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。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,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、政治保障是不是坚强有力,而只有我们党才能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,使法治的发展始终处于正确的航向上,才能从思想、组织、队伍各方面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保障力量。
笔者认为,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,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。党的领导必须依法进行;全面依法治国,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。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,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,全面从严治党,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,努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。
根据成都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和安排,国柱律师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的法治思想,拥护党对司法队伍的绝对领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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