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刘丹国律师筹措资金、起草事务所章程、拟定规章制度、搭建事务所管理结构等半年的准备工作,于2014年11月报请核名为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获得通过,2015年1月6日四川省司法厅行文批准成立。
2018年8月24日事务所告别温江区五一路14号,迁至温江区乐善路77号,实现了战略搬迁。对帮助、支持、关心事务所诞生、成长的有关部门、领导及友好人士致以诚挚谢意。我们将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,更加努力勤奋和专研,克服障碍和困难,向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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