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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很小,法情相融

文章来源:未知;时间:2019-06-06 09:23


      公民A向B公司购买房屋,签订房屋认购书之后支付了部分定金和购房款,公民A家庭突发事件导致无力支付购房款,提出撤销认购书,遭到拒绝。
      接受委托后刘双律师了解、分析整个购房过程和有关材料,提出放弃定金、主张购房款退款的解决方案,得到委托人认可。
      刘律师向B公司发去律师函,阐明律师的处理意见。在律师函盖章的时候,律师事务所刘主任发现B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认识多年的朋友,于是刘主任联系该朋友,说明情况后公司表示理解和支持,并同意办理退款手续,将一件经济纠纷案件化解在法院大门之外。
      此案相对人是律师的朋友,律师有理有节依法处理,弘扬了律师事务所执业理念,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,照顾到朋友的难处,同时得到了朋友的理解,十三天时间完美结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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