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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暴力是否构成家庭暴力

文章来源:未知;时间:2016-08-23 10:35

       韦先生咨询:我和妻子都是教师,结婚近20年,今年暑假期妻子擅自独自国内、国外多处旅游,也不管小孩,对我实施冷暴力,因争吵我打了她,她要求离婚,法院会支持离婚吗?
       国柱律师:家庭暴力“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”。家庭暴力表现为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强硬
POWERING手段;目前,我国法律对家庭成员的行为规范还没有涉及到冷暴力SILENCE VIOLENCE的程度。
       你动手打人是不对的,构成家庭暴力,尽管你的强硬POWERING手段与对方的冷暴力silence  violence手段有一定的关系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,对方提起诉讼,法官会支持离婚的。
       韦先生咨询:婚后买有两套房子,买第一套房时,老丈人支助了六万元,现在又把借条拿出来了,是否会让我还这钱?
       国柱律师:这是你们离婚之债务分配问题。借条作为共同债务证据,你应当承担50%偿还责任。
       夏先生咨询:购买第二套房子时,妻子的公积金没有动用,是用我的住房公积金买的。
       国柱律师:这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第五项和最高法院婚姻法适用解释(二)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,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你妻子的住房公积金账上金额应当纳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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