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

HOTLINE

13388199738
非诉案例

咨询热线:
13388199738

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一段505号光华之心广场3栋1310号
028-82722231
13388199738
非诉案例

当前位置:主页 > 成功案例 > 非诉案例 >

销售人员体外交易是否犯罪?

文章来源:未知;时间:2016-08-15 10:43

        李先生咨询:我的朋友创办了一家公司。公司运营良好,最近有定作方向公司催货,且货款92+万已经支付,经查发现销售人员黄某将公司的合同订单部分交货,60+万元订单拿到其他厂去加工,其他厂无法交货。现在公司多次与黄某交涉,该笔款已作它用、套牢,黄某无法将货款入公司账,定作方要求交货、退款和赔偿损失。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处理?
       国柱律师回复:据您所表述的情况判断黄某涉嫌职务侵占犯罪。公司可以对此次货款被私吞的情况向公安部门报案。公安部门将根据提供的材料对黄某的行为进行立案、侦查等司法处理。
       李先生咨询:如果黄某被法院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,他会被判几年?
       国柱律师回复:目前我们尚未详细查阅关于黄某私吞公司货款的详细材料,因此我们不对定罪问题进行探讨,仅就该罪涉案金额进行量刑考量,黄某量刑幅度是5年以下。
【返回列表页】

地址: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一段505号光华之心广场3栋1310号     座机:028-82722231    手机:13388199738
版权所有::Copyright @ 2015-2022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 by DedeCms    技术支持:国柱律所    ICP备案编号:蜀ICP备15020449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