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:
2023年10月23日,Z女士同某公司签订了一份《合作协议》。协议约定:由公司为Z女士提供广告拍摄、写真集拍摄及企业产品代言等商业活动资源,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,在网络上进行包装、推广,以达到提高Z女士的个人知名度,增加其工作机会,获得更多收益的目的。公司承诺自签约之日起,三个月内完成推广。协议签订当日,Z女士依据协议约定,向公司支付推广服务费3万余元。
协议履行过程中,公司为Z女士安排了几次拍摄活动,再无音讯。Z女士不得已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办理经过及结果:
接受委托后,律师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公司已于今年5月份搬离办公场所,同时申请简易注销。公司以其自身行为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,因此,我方诉请解除合同,退还推广服务费并支付利息,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法院经审理后,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。案件处理结果达到Z女士预期。
温馨提示:
合同一经当事各方签字生效,就具有法律效力。因此,在签订书面合同时,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,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。若遇到较为复杂的合同,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审核把关。
拟稿人、承办律师:刘吕,签发人:刘丹国